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学生赴乡村开展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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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13:34

为深入贯彻实践育人根本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聆听乡音,枫桥调解”社会实践团队赴大庆市肇源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聚焦“乡村振兴+志愿普法”新路径,以基层调解为切入点,从实地调研调解中心、人物访谈、观摩调解工作、探访基层调解机构、了解乡村特色治理、开展村民调查等多个方面展开实践活动,探索肇源新“枫”景,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实地调研(梅琦 摄)

实践团队成员走进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进一步体会调解中心如何运用“枫桥经验”,深入了解调解中心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部门联动、集成效能特色的新型工作格局,充分学习其深层次的调解模式与宝贵实践经验。在调解中心,实践团队与工作人员进行多方面访谈,深入了解调解中心在基层实践中形成的良好工作模式和实际工作成效,对“枫桥经验入校园”等话题进行热烈探讨。在交流过程中,全体团队成员深入贯彻“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的理念,将基层调解的宝贵实践经验与校园调解背景相结合,真正做到从书本走向实践,让“枫桥经验”不呆板,让法治展新颜。

开展调研座谈会(梅琦 摄)

实践团队成员前往东风屯法治小院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学习法治小院“1+6”特色法治服务模式,深入探讨法治小院在基层开展调解工作中获得的宝贵实践经验,实地观摩法治小院“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深厚情怀,总结其在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中的成功作法,进一步为基层校园纠纷调解提供法治保障和调解智慧,为基层调解工作注入青春活力和创新思维。

团队成员深入基层,向和平村村民了解对于调解工作的看法,身临其境地了解基层调解案件的数量、类型,如何预防基层矛盾发生、怎样推广并让村民认可等问题,寻求并探索将宝贵基层调解经验应用至校园调解的特殊路径,进一步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同时,实践团队成员依托学院专业优势,在村党支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热心解答村民问题,进一步协助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与维权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专业实践能力。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三下乡”实践团队以基层调解为主线,探索“枫桥经验”微景观,扩展“枫桥实践”新舞台,不仅是“实践育人”新路线的生动实践,更是青年学子从书本走向实践、在服务社会中实现“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重要行动。未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三下乡”实践团队将继续坚持“以学促行,知行合一”的实践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建设主力军”意识,将自身专业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促进理论知识和基层实践互相融合,推动校园调解模式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携手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梅琦 劳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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