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闻》丨公开听证 让司法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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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30 00:25

近日,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栏目,对河东区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公开听证会进行采访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居民杨某因家中厨房顶灯故障与物业人员王某发生争执,用拳头击打王某面部和后脑勺,造成王某轻伤一级。

案发后经民警电话联系,杨某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发现杨某和王某居住在同一小区,平时素无矛盾。考虑到杨某系初犯、偶犯,违法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成立自首条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本着“远亲不如近邻”“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从根源化解矛盾”的原则,在社区居委会的见证下,司法机关对两人进行调解,杨某向被害人王某进行赔偿,并取得其谅解,被害人王某同意对杨某从宽处理。

▲为了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效果,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河东区检察院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杨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听证事项,听取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并对杨某进行训诫教育。

会后,检察官结合听证会上各方意见,依法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示

友善睦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应当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友好协商解决生活中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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