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和惠世火灾事故:多次发生爆炸却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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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6 20:08

济南天和惠世火灾事故:多次发生爆炸却无行政处罚

法治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2019年04月22日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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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大门。王阳 摄  

  ● 天和惠世火灾事故,是由于冻干车间地下室在管道改造过程中,因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所致。事故致使现场作业的10名工作人员中有8人当场窒息死亡,其余两名工作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员受呛伤

  ● 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行业各地区关于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都作出规定,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应急和处置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伤亡人数、调查阶段性结果等

  ● 天和惠世公司在选址时就存在问题,不应该建在居民区和有学校的区域,因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带有危害性的污染物会影响附近人群。此外,这家企业的环评报告是如何评估以及审核通过的,也是一个问题

  本报记者 王 阳

  本报见习记者 梁平妮

  4月15日15时40分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的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惠世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0人遇难,12名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的次日上午,山东省委主要领导来到济南市中心医院,看望慰问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强调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家属抚慰工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有知情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天和惠世公司事故死亡10人已经达到了重大事故等级。可6天过去了,天和惠世公司早已复工,但官方却没有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官网也没有发布任何事故信息。事故调查组组长以及成员名单,也没有按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

  一探医院

  伤员住在重症监护室

  天和惠世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一家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公司,大股东是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制药),占股比例是60%;另一股东是安替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占股40%。

  事发次日,记者来到天和惠世公司,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异味。只见公司大门处车辆人员往来正常,除了里面停留的一辆警车外,记者看不到这里刚刚发生过一起死亡10人的事故痕迹。

  “天和惠世公司的前身为齐鲁制药东厂,当地人习惯叫齐鲁制药厂。事发时,我看到很多辆救护车和消防车进入厂里,但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后来看了电视,才知道齐鲁制药厂又出了大事。”隔壁文兴苑小区的一位大爷说。

  记者采访得知,天和惠世公司事故发生后,伤员被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济钢医院、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

  在济南市中心医院,一名医生告诉记者:“齐鲁制药厂送来的伤员,应该住在重症监护室(ICU)”。在综合病房楼4层,记者只见重症监护室房门紧闭,无法进入。

  随后,记者来到济钢医院,查到两名伤员住在康复楼神经内科一病区。可到了病房,护士告知两名伤员已经离开,“到底是出院,还是转院,我也说不清楚”。

  在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要找齐鲁制药厂送来的伤员,可以去重症监护室询问。在去往重症监护室的电梯里,有人向记者证实,重症监护室确实有几名事故中的伤员。

  在重症监护室门前,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记者询问他们是不是齐鲁制药厂伤员的家属,他们都摇头说不是。稍后,那个女的指着不远处一名戴眼镜的男子说,“那个人不就是齐鲁制药厂的人么?”

  此时记者发现,戴眼镜的男子从记者进入医院大厅后,一直跟随来到重症监护室。记者走过去询问戴眼镜的男子是不是齐鲁制药厂人员,男士连连否认,“我的家属患脑梗,住在ICU病房”。

  在重症监护室门前,记者通过门铃联系,想进去了解是否有齐鲁制药厂的伤员在里面?里面的医护人员说,“现在不是探视时间,任何人都不能进来”。

  4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天和惠世公司的门卫室。一名保安查看记者证后,说:“我们有专人接待记者。”

  不到两分钟,有两名男子过来,开车将记者带到附近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记者在此处见到了济南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王副处长。

  王副处长告诉记者,天和惠世公司的事故,济南市已成立了专班,最终的调查结果现在还没有出来。目前的情况,一是现场没有引起火灾,周边环境没有造成影响;二是12名伤员伤势轻微,在医院接受治疗;三是天和惠世公司生产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王副处长还说,住在重症监护室的伤员,不一定就是重伤,“可能是因为受到惊吓,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

  记者询问专班是否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在政府网站上通报事故情况的计划,王副处长回答,“暂时还没有”。

  二探应急管理局

  多次发生爆炸事故却无行政处罚

  记者采访得知,自2015年至今,天和惠世公司发生过多次大小不一的爆炸。而影响最大的那起,发生在2016年10月10日。 

  据媒体报道,当天20时50分左右,天和惠世公司废水系统中,一含有酒精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致附近电缆桥架断落,局部房顶塌落,事发地周围漂浮着漫天的白色粉末,并有刺鼻气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这次爆炸事故点燃了天和惠世公司与相邻历城二中的十年积怨。此前,历城二中因受药厂异味困扰,每年投诉多达数百起。师生家长一直通过信访抗议。

  原历城区安监局向天和惠世公司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责令从危险区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你单位暂时停产。”

  紧接着,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和历城区政府组成的天和惠世公司“10·10”爆炸事故调查组,最后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是:建议由历城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事故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然而,记者查阅天眼查数据,发现有过多次爆炸事故案底的天和惠世公司,居然没有任何行政处罚信息。

  4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历城区应急管理局,采访天和惠世公司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在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电话询问相关人员后说:“我不是执法人员,不清楚对天和惠世公司的处罚情况。但去年没有处罚过。”最后,这名工作人员称,需要找执法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才能回复。

  4月17日上午,记者又来到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发现王姓工作人员不在办公室。一名自称负责财务的女工作人员说:“今天单位的人都出去办事了。”

  记者看到监管一科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办公,正要过去询问,不料那名女工作人员紧跟着走过来,很快将那名工作人员支开了。

  据相关报道,此次天和惠世事故,是由于冻干车间地下室在管道改造过程中,因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产生烟雾所致。事故致使现场作业的10名工作人员中有8人当场窒息死亡,其余两名工作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员受呛伤。

  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现场施工人员并非天和惠世公司员工,为第三方施工,事故是在焊接过程引发。

  为了弄清天和惠世公司冻干地下室管道改造工程的相关情况,记者来到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建局主要负责地上物的建设,管道改造工程之类,应该去找安监部门询问。

  于是,记者第三次来到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又遇到此前见到的那位女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称,“我是负责财务的,什么情况都不清楚”。

  记者提出找局领导,她回答说:“局领导全部出去了,其他人员都不知情。”

  记者看到最里面的指挥中心有人,正要走过去,被其拦住,“里面正在开会学习,不要打扰他们正常的工作”。

  三探殡仪馆

  大部分死者家属已签订赔偿协议

  记者采访得知,就在天和惠世公司事故发生两个月前,历城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结表彰暨工作部署大会。会议上,天和惠世公司获得历城区2018年度“实体经济财税贡献先进企业”和历城区2018年度“黄金十条”人才政策扶持的重点产业高端人才补贴和企业引才育才奖励。

  当地居民向记者反映,与天和惠世相邻的历城二中,因工厂异味等原因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在公安分局、安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和信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下,决定将校址进行搬迁。“政府不搬企业搬学校,应该与天和惠世是纳税大户有关。此次事故发生后,公司也仅仅停产了一天,就恢复了生产。”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天和惠世公司异味带来的争议,并没有随着历城二中的搬迁而消减。与齐鲁制药一墙之隔的文兴苑小区居民,不时嗅到从药厂飘过来的异味。与天和惠世公司五车间距离不足百米的原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也一直遭受异味困扰。“还有董家中心幼儿园、董家中心小学,离天和惠世公司也只有几百米远。”这名知情人说。

  由于对天和惠世公司污染不满,周围邻居强烈要求这家公司搬出董家街道。事实上,齐鲁制药也有搬迁天和惠世公司的想法。2017年,天和惠世公司总投资74.8亿元,在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兴建齐鲁天和惠世乐陵医药产业园。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得知齐鲁制药有搬迁的想法后,当地政府极力挽留。天和惠世公司事故发生前不久,济南市一主要领导就其想搬迁一事,严厉批评了历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济南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公安虽然已经介入,但尚未正式立案,“目前仍由安监部门进行调查”。

  记者采访得知,济南市有两家殡仪馆,一家是济南市殡仪馆,另一家是莲花山殡仪馆。经过一番分析后,记者打车来到离天和惠世公司比较近的莲花山殡仪馆。

  在殡仪馆的服务大厅,里面有几十个人在办理火化事宜。在一台电脑上,工作人员正在为死者“王×田”打印贴在挽联的白纸条。记者走过去一看,上面写着“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处、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敬挽”。在殡仪馆的火化人员登记表上,“王×田”的死亡原因为“意外”。

  一名穿着黑色外套的中年女人告诉记者,她是陪同村一位好友来殡仪馆的。她们所在的村距离天和惠世公司约7公里,好友的丈夫是齐鲁制药厂工人,在此次事故中身亡。

  在殡仪馆路口一处保安岗亭旁,一名短发女士正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身旁几个人一边安慰,一边也在抹泪。在她们断断续续的哭声中,记者得知短发女士的弟弟,也死于天和惠世公司的这次事故。

  在殡仪馆,记者从数位家属聊天中得知,大部分死者的家属,都已经与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其中一人说:“死者中,药厂只有3人,大部分是第三方施工单位的人,有8人。”

  天和惠世公司事故第三天,记者再次来到莲花山殡仪馆,希望了解有关善后情况。殡仪馆办公室一名周姓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馆长,回复称“在外面办事很快就回来,让记者稍等”。

  两个多小时后,记者没有等来殡仪馆馆长,却等来了王副处长和另外两名政府工作人员。

  在返回城区的路上,记者提及殡仪馆中有家属声称死亡人数已超过10人。对此,王副处长予以否认,“目前死亡人数绝对是10人,政府不敢,也没有必要隐瞒”。

  当记者询问承包天和惠世公司冻干地下室管道改造工程的第三方公司名称时,王副处长称不清楚,“请示领导后再答复”。 

  截至记者发稿,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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