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建市最大贩卖海洛因案开庭 主犯系在校大学生
法治新闻来源:四川在线 2016年06月26日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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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6月23日上午10时许,眉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眉山建市以来最大的贩卖海洛因案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四名被告人杜天赐(化名)、肖仁贵(化名)、杜海燕(化名)、张强(化名)被起诉。两名主犯杜天赐(化名)和肖仁贵(化名)共计贩卖四次海洛因,达到39.26千克,现场缴获查获22.77千克。其中杜天赐(化名)是在校大学生。
贩卖海洛因案庭审现场
“太可惜了,这么年轻。”上午10时30分,杜天赐被带上法庭,庭上所有人都深感惋惜,这么一张学生气十足的脸庞,这么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谁也无法想到,他竟是贩卖几十公斤海洛因的“大毒贩”,更无法想到,被抓获时,他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杜天赐,24岁,汉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人,是云南某科技学院在校大学生,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2015年5月29日,被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若我不犯罪,去年7月,我就大学毕业了。”杜天赐后悔不已,现在的他只能在牢狱中度过自己的“毕业典礼”。
一起毒品贩卖案线索牵扯出两名“毒品上上家”
2014年,眉山东坡区警方得到线索,有一名叫做阿莲(化名)的女子在眉山本地贩卖毒品,通过对阿莲的秘密调查,警方掌握了一个重要线索,为阿莲提供毒品的上家罗伊(化名)经常与杜天赐、肖仁贵联系,从他们那里购买海洛因。
2015年元月,警方开始对杜天赐实施秘密监控,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是一起跨国贩卖海洛因案,短短几个月,杜天赐等人贩卖、运输海洛因数量特别巨大。
本案报送眉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市检察院受理后,曾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后,犯罪嫌疑人四次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跨国毒品案 短短5个月贩卖39余公斤毒品
经调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杜天赐与肖仁贵商议后共同出资,共计四次从缅甸购买海洛因到成都贩卖。杜天赐负责购买毒品,而肖仁贵则负责找马仔接货后运往成都。
2014年11月左右,杜天赐到缅甸联系罗平(化名)购进了6个海洛因,每个350克,共计2100克,肖仁贵联系人背货,这批海洛因在云南境内被当地警察查获。
2015年元旦节,杜天赐联系罗平购进了16个海洛因,并帮罗平另带2个海洛因,每个350克,共计6300克。肖仁贵联系人背货。这批海洛因运到成都后由杜天赐交给一下家贩卖。
2015年2月左右,杜天赐联系罗平购进了32个海洛因,每个350克,共计11200克。该批海洛因运到成都后,杜天赐将它放在本案另一被告杜海燕开的宾馆里,并通知一名下家前去取货。案发后,警察在杜天赐双流县西航港的出租屋内查获疑似毒品9个,经称重3106.2克。经检验,9个疑似物均检出海洛因,其质量含量均在55%以上。
2014年4月中旬,杜天赐联系罗平购进了52个海洛因,肖仁贵联系人本案另一被告人张强背货。张强将货从云南到西昌,最后将货运到成都。4月23日凌晨,警察在成都市双流县“怡都公寓”将肖仁贵、张强抓获,现场查获疑似毒品52块,称重19664.3克。经检验,52块疑似毒品中均检测出海洛因,其含量均在58%以上。
大学生是“资深毒贩” 两名主犯分工负责行动隐蔽
都说大学生是象牙塔里单纯的学子,可杜天赐在贩毒方面经验丰富,有着令人惊讶的老练和狡猾。
在本次案件中,杜天赐负责进货、销货,肖仁贵负责运输;运货的马仔和杜天赐互相并不认识,肖仁贵也不知道杜天赐的真实姓名;运毒期间对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电话卡,接货后,用过的卡随即丢弃,在运输途中也不断变换电话卡;杜天赐和肖仁贵在运输毒品时只使用汉字微信联系绝不使用语音;杜天赐名下的卡上仅有3万余元,贩毒钱财全通过别人的卡转账。
“大学生毒贩”只卖毒不吸毒 还不愿靠近毒品
“我知道毒品有多可怕,一旦染上毒瘾是很恐怖的事。”杜天赐说。据了解,杜天赐本人根本不吸毒,他深知毒品危害,而且每次购买毒品时,他都巴不得“离毒品远点”。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抓获杜天赐缴获他出租屋内毒品时,警察现场称量毒品,杜天赐曾主动提出“能否离毒品远些,味道大,遭不住。”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成为毒贩?“被钱财诱惑。”杜天赐交代,3万余元购买1块海洛因可卖10万余元。
朋友眼中的“阔气兄弟” 家人眼中的“乖儿子”
在朋友眼中,杜天赐“很阔气”,经常请朋友吃喝,朋友虽然不知道他靠什么赚钱,都认为他“在社会上混的很好,很有钱。”
知道杜天赐涉嫌贩毒时,其父亲“无法想象”,杜父是一名老师,对儿子的教育也很用心,“儿子一直都听话,没做过什么太大错事,怎么可能贩毒?”杜父痛心不已,“只怪自己不该送孩子去云南上大学,接触毒品,接触不好的人。”
“因本案嫌疑人杜海燕是零口供,本案使用技侦资料作为定案证据。同时,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检察机关第一次尝试对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毒品案件进行多媒体示证。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能够有效震慑毒品犯罪!”眉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鄢勇介绍。
《中国人民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等将被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4岁的杜天赐可能将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上无法承担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