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展播(七)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18 00:02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蚌埠中院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两级法院共推荐33篇裁判文书参选,根据评选规则,最后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5篇。

全市法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更好发挥司法裁判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作用。

蚌埠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撰写人

怀远县人民法院——吴刚

裁判要旨

原被告双方对导致赠与行为无效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在与被告恋爱期间向被告转款及为被告购买衣物,应视为原告向被告的赠与。原告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与被告恋爱,不是以与被告结婚为目的。被告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女性,本应当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与婚姻观,但被告明知原告没有与其结婚的目的,仍在与原告恋爱期间接受原告的多笔大额赠与,与新时代对女性的要求明显不符。两人之间发生的赠与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原被告双方对导致赠与行为无效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并已和解履行完毕。本案可以引导正确的恋爱观、价值观。

原标题:《蚌埠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展播(七)》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