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曲奇赢了,蓝罐曲奇要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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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17:12

对簿公堂9年的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迎来新的判决结果。

近日,丹麦蓝罐曲奇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法院判决后认定,蓝罐曲奇在产品营销中构成虚假宣传,且对皇冠曲奇构成了商业诋毁,因此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判决书显示,蓝罐曲奇此前宣传自己是“唯一获得丹麦皇室授权”“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均被法院认定为虚假宣传。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董咏宜向记者分析称,这虽然是一审判决,但是双方都没有上诉,而且被告蓝罐曲奇已经通过《声明》履行了一审判决的内容,为此这个是生效判决,也就是说,蓝罐曲奇不会再上诉了。

10月21日,记者向蓝罐曲奇及其所属集团费列罗中国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截至22日,未能获得回应;同一时间,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联系皇冠曲奇,截至22日,尚未收到回复。

在这次判决之前,6年前,皇冠曲奇曾因为产地在印尼但宣传产自丹麦,被蓝罐曲奇告上法庭,并被法院认定有虚假宣传成分。

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
蓝罐曲奇被判赔偿皇冠曲奇50万元

因不正当竞争纠纷,2019年5月,皇冠曲奇品牌经营方公司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迈大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迈大食品”)将蓝罐曲奇关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976.71万元。

根据自媒体“知产财经”从皇冠曲奇处获取的判决书,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蓝罐曲奇在营销宣传中曾多次出现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并对皇冠曲奇造成了商业诋毁。

蓝罐曲奇在宣传中称,“丹麦蓝罐曲奇是唯一经丹麦皇室授权,可在包装上使用丹麦皇冠标志和丹麦皇室御用认证的优质丹麦黄油曲奇品牌”。法院查明后认为,中国市场中还存在另一个获得该丹麦皇室御用认证的品牌BISCA,因此上述表述不符合客观事实,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蓝罐曲奇的质量高于其他同类产品,进而让蓝罐曲奇提升竞争优势并获取交易机会,损害了皇冠曲奇作为直接竞品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构成了虛假宣传。

同时,蓝罐曲奇在宣传中称“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突出其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法院审理后认为,蓝罐曲奇提交的证据仅表明皇室成员曾品尝其产品、授予奖项、参观工厂,上述表述极容易误导公众,同时损害皇冠曲奇作为直接竞品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构成了虛假宣传。

此外,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最先进”“最优质”“最大”“绝对”等表述,被法院认定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的质量等高于其他产品,构成了虚假宣传。

除此之外,法院还判定蓝罐曲奇对皇冠曲奇构成了商业诋毁。“丹麦蓝罐曲奇”微信公众号于2015年发布的文章指出,“现在市面上有一些打着‘蓝罐’的幌子,用近似的包装和名称企图浑水摸鱼,蒙蔽心爱奇奇的消费者,让大家误以为这只是丹麦蓝罐曲奇的优惠装或兄弟品牌”,文章配图将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的产品放在一起对比。法院审理后认定,蓝罐曲奇的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皇冠曲奇产品故意使用近似包装欺骗消费者,对后者的声誉造成损害,构成商业诋毁。

2024年6月18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蓝罐曲奇关联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连续三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双方对簿公堂9年之久
皇冠曲奇因产地来自印尼曾被判虚假宣传

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的法律纷争由来已久。

早在2015年,双方就因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对簿公堂。因为两个品牌剑拔弩张的关系,丹麦国家羽毛球队球员还发生了除名事件。2015年,皇冠曲奇成为丹麦国家羽毛球队的官方赞助商,而蓝罐曲奇以个人赞助的方式赞助了丹麦男双选手鲍伊、摩根森等5名队员,这5名队员拒绝解约,之后被国家队除名。当时,鲍伊/摩根森两人在羽毛球男双中世界排名第二。

2017年5月,蓝罐曲奇再次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皇冠曲奇。2018年,蓝罐曲奇一审胜诉,判决获赔200万元,皇冠曲奇不服上诉,2020年9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这次的案件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尼,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尤益嘉公司”,即迈大食品前身)在广告中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为丹麦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同时,尤益嘉公司在宣传中使用“皇家”“御制配方”和“皇室御制”等宣传语,但未实际获得丹麦皇室的授权,并且使用了“最”“NO.1”“第一名”等字眼,也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法院判决,皇冠曲奇需消除因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蓝罐曲奇的不正当影响,赔偿原告200万元。

不过,蓝罐曲奇主张皇冠曲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院支持。也就是说,尽管蓝罐曲奇认为皇冠曲奇在包装上似乎模仿自己,但是法院并不赞同,因为皇冠曲奇产品的包装、装潢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及美术作品著作权。

这次案件判决结果还未尘埃落定时,2019年,皇冠曲奇就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蓝罐曲奇,最新的判决结果则是前文提到的蓝罐曲奇败诉。

公开信息显示,蓝罐曲奇产品始于1933年,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和推广蓝罐曲奇产品。2009年,蓝罐曲奇获得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标志。2019年,费列罗集团收购了包括蓝罐曲奇在内的凯尔森集团。费列罗方面透露,收购完成后,两家企业将保持独立运营,但是双方在中国市场已经开始联动销售。

迈大食品则成立于2007年,2009年起就成为皇冠曲奇在中国大陆的进口商和经销商,而后又获得印尼迈大集团、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等的授权书,成为中国市场皇冠曲奇唯一授权的总经销商。皇冠曲奇的电商旗舰店显示,其产品名为“皇冠丹麦曲奇”,但不少产品产自印尼,客服向记者解释,其之所以命名为“丹麦曲奇”,是因为采用丹麦配方,产地分为丹麦产地和印尼产地。

董咏宜向记者分析称,最新的判决结果虽然是蓝罐曲奇败诉,短期内对蓝罐曲奇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蓝罐曲奇及时替换新的合规的广告宣传用语,在保持其质量品质的情况下,长期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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