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控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南卫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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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21:45

【热点聚焦】

① 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 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② 浩欧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③ 南卫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

【上市公司预警】

浩欧博: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浩欧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JOHNLI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先生立案调查。

南卫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6%股份

南卫股份公告,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李平拟减持公司不超6%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南卫股份11月28日股价涨停收盘。

中国东航:取消发行20亿元超短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20亿元,原计划发行日为2022年11月25日。鉴于近期市场出现波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取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十八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调整后的发行安排另行公告。

淮河能源:终止吸收合并淮南矿业相关事项

淮河能源公告,公司接到淮河控股通知,因淮矿集团之子公司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两家煤矿项目公司被当地政府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情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且预计在短期内难以解决,拟终止本次吸收合并。

杭州高新: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杭州高新公告,因叶峰先生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先生涉嫌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位董事进行立案调查。

【债券预警】

景瑞地产: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中期报告

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因2022年一季度国内新冠疫情再起,部分地区实施疫情封控等限制性措施,特别是对于公司总部所在地上海的封锁,持续时间长于预期,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景瑞控股有限公司更换核数师,推迟披露其2021年年度报告。受上述两方面不利因素的共同影响,景瑞地产无法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中期报告。景瑞地产预计将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中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花样年:"19花样年"等债券自11月29日开始停牌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告,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H18花样”、“19花样年”、“19花样02”、“20花样01”、“20花样02”将自11月29日开始停牌。

平安汇通投资:“泛海1A”“泛海1B”自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

平安汇通投资公告,因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泛海1A”“泛海1B”自2022年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

云南能投资本:公司重大借款及重大资产质押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融资24.50亿元,公司以其持有的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5.77%的股权用于质押担保。

金沙建投: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涉及累计被执行金额10,699.78万元

金沙县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截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存在7项被执行事项,累计被执行金额达10,699.78万元。

世茂股份:“20世茂G3”2021年度利息2022年第三次付息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世茂G3”将于2022年11月30日开始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部分利息,本次支付本期利息的六分之一。

联合资信:调整南通二建集团主体及“20南通二建MTN001”评级展望为负面

联合资信公告,决定维持南通二建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0南通二建MTN00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国泰国际:取消发行3亿元中票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告,计划于2022年11月24-25日发行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次发行金额为3亿元,期限为3年。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取消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司将另择机重新发行。

红星控股:“20红星05”将于11月26日起的30天宽限期内付息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红星05”发行总额25亿元,债券期限调整为3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88%。根据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增加30天宽限期的议案》,本期债券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兑付时间调整为2022年11月26日起的30天内。

【监管和行业动态】

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 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

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称,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证监会:恢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称,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恢复主业非房地产业务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零容忍信号持续释放

据中国证券报,今年以来,严打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持续释放。市场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生态环境,预计接下来“严”的主基调将延续,持续以依法有效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上市公司公告、评级公告、央行网站、交易商协会网站、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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